2005年7月1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七·一特刊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“12348”在行动
本报记者 蔡亮

  今年5月19日,家住杭州拱宸桥街道的84岁老太张素华的家来了几位热情的男女。张老太一问才知,来人正是拱墅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。原来,张老太由于赡养问题和子女们发生了矛盾,调解不成只得诉诸法律。中心知道老人坐着轮椅行动不便,于是专门指派了律师办理此案,并上门服务。看到法律援助中心这样关心她这位残疾老人,张老太的脸上乐开了花。
    其实,这样的法律服务对于拱墅区司法局来说不过是家常便饭。在开展党员先进性活动期间,拱墅区司法局提出了“增强党性修养,提高服务本领”的活动主题,着重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,强化服务意识,为基层群众送上一场场法律服务的“及时雨”。
    今年年初,拱墅区13岁的女孩刘某因患骨癌住院,而此时父亲正与母亲闹离婚,不肯支付刘某的医药费。法律服务二科的同志了解到这一情况,便主动上门帮助母女办理法律援助手续,还自掏腰包购买了营养品送到医院,让当事人母女感动万分。
    拱墅区司法局还把这一活动延伸到了下属的律师事务所,以今年律师事务所“制度规范化建设年”活动为契机,积极引导党员律师参加各类服务及公益活动,为打造“平安拱墅”献计出力。今年4月,司法局从区属法律服务机构重择优选出11名党员律师和公证人员,组成“平安拱墅”法律服务团,并规定每月15日服务团成员都要轮流到区信访局参加区长接待日的来访接待。此外,区领导下访时,服务团还要随同下访,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。
    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员先锋作用,拱墅区司法局在每个科室均设立了党员先锋岗,为辖区内的弱势群体提供多层次的法律服务。他们成立了天平法律志愿者服务队、党员律师法律服务队、12348法律服务专线、法律援助辅导队等四支服务队,通过延长服务时间、定时定点、送法上门等形式,广泛接待群众来访和咨询,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。